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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各地近期密集推出“好房子”地方标准,结合区域特点构建标准体系,推动住宅建设升级。同时,各地也给予土地、金融、财政政策支持,助力“好房子”建设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记者8月14日从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提供更多满足群众改善型需求的“好房子”。

  事实上,各地近期密集推出“好房子”地方标准,结合区域发展特点,构建高品质住宅标准体系,推动住宅建设向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全龄友好方向升级。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7月份以来,已有沈阳、成都、厦门等近十地推出“好房子”相关规范。此外,各地还通过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额等方式,支持“好房子”建设。

  因地制宜细化标准

  建设“好房子”是满足居民多元化住房需求、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好房子”从供给端提供了更能满足市场需求、品质和配套更好的产品,不仅避免了同质化竞争,助力稳定市场,还能激活增量需求、改善性需求,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目前,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已正式施行。多地落实“好房子”工作要求,坚持“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建设目标,于近期出台“好房子”技术导则或相关设计规范。

  例如,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1日发布的《成都市好住房设计导则(试行)》要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应低于10%,禁止使用高污染、高耗能的建筑材料”,并提出“小区宜配置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户内宜设置全屋智能系统”。

  7月21日发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的智能化系统设计和设备的选型应兼顾功能实用性、技术先进性、设备标准化、网络开放性、系统可靠性及可扩性,并可满足智能家居的应用需求。

  为增强“好房子”标准的针对性,各地还结合本地气候特征、地理位置、生活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8月8日发布的《沈阳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要求,立足北方严寒地区气候特点,制定特色化技术标准体系,强化节能、保温、适寒性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7月24日发布的《厦门市高品质住宅项目设计评价导则》则根据厦门市气候多雨、容易内涝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对建筑物的防涝设计要求。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表示,各地结合本地气候特点、资源禀赋,制定了差异化的“好房子”标准。如福建省规定首层门厅应预留或设置空气防潮除湿设备,北京市通过底层架空、风雨连廊等设计补充公共服务功能等。这些标准从本地实际需求出发,精准解决当地居民的痛点,避免“一刀切”式的政策造成的资源浪费。

  李宇嘉认为,地方出台“好房子”相关标准,向市场传达了本地要鼓励和支持的“好房子”建设方向,从而引导市场供给主体进行针对性的供给优化。

  完善“好房子”支持措施

  在明确“好房子”规范的同时,各地也纷纷对建设、购买“好房子”给予土地、金融、财政政策支持。

  沈阳发布的上述实施方案提出,高品质住宅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含定金)为成交价50%,自成交日起1个月内缴纳,余款1年内付清。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8月1日发布的《莆田市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明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好房子”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经各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好房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给予按一定比例上浮。

  李宇嘉表示,地方出台“好房子”配套扶持政策,如规划用地支持、计容方式优化、金融财税支持等,能降低开发建设“好房子”的门槛和成本。

  曹晶晶认为,针对“好房子”项目的支持性举措,不仅能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也能激发房企在产品创新、技术应用上的动力,加速“好房子”项目落地。未来“好房子”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领域的配套支持政策将进一步落细落实、不断完善。

  李宇嘉建议,为推动“好房子”建设进一步落地,地方政府要从源头上降低土地成本,鼓励开发商加大在高品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入。同时,各地可以加强市政配套、公共服务配套,做到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助力开发商将综合成本降到最低。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