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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者满3年可申请封闭流转。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5月28日从市住房建设局获悉,深圳市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将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

新管理办法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方式、封闭管理、使用监管等内容,而修订征求意见稿则涵盖了规划计划、建设筹集、项目管理等内容,主要对三类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进行了完善。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种,按照政策规划建设,限定户型、销售价格和使用权利,主要面向住房困难的工薪群体。以小户型的一居室和两居室为主,价格根据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利润及相关税费等因素综合确定。

申请购买需满足深户、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离婚分割过)、社保缴纳满5年(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者满3年)等条件。住房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部分申请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者需退出时,满3年可申请封闭流转。回购价格按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已使用年限)计算,年折旧系数取1%。

上述政策文件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意见。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