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AI导读:
5月28日,深圳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杭州等地已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明确管理细则及定价方式,筹建及配售工作有序推进。
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就《管理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政策背景下,各地正积极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简称“配售型保障房”)相关工作,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积极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广州、杭州、长沙、郑州、青岛等地已出台相关政策,广州、西安等城市已启动配售型保障房项目申购。
明确管理细则
深圳此次《管理办法》规范了配售型保障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方式、定价规则等内容,并明确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后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房的,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封闭流转,转让给符合条件对象。定价方式则按照覆盖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等原则确定。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深圳此次配售型保障房管理办法与国家相关规定基本衔接一致。2023年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封闭管理、配售价格等原则。
各城市在贯彻上述原则的同时,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政策。如深圳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无自有住房、正常缴纳社保累计5年(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者3年)。长沙则要求申购家庭至少1人在本市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配售型保障房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居民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管理正走向成熟。
筹建及配售工作有序推进
在完善管理的同时,各地正有序推进筹建及配售工作。广州3月启动首批配售型保障房申购意向预登记,推出936套和400套房源。济南6月将正式配售首批433套房源。
谈及配售型保障房的去化前景,李宇嘉认为,关键在于能否在中心区加大土地供应及优质配套设施供应,打造“好房子”。严跃进建议,未来各地应结合配售型保障房筹建与存量商品房收购工作,降低收购门槛,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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