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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告,正式对外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标志着深圳市在住房保障领域迈出新步伐。意见稿明确了申请条件、售价确定原则及封闭流转机制,有助于推动深圳保障房系统建设,形成商品房与保障房的良性互动。

  市场期待已久的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这一举措标志着深圳市在住房保障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通告,旨在规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与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该局起草了《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这意味着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进入全新阶段。

  意见稿明确,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满足深户、在深圳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具备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满3年)等条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将实行现房配售,并严格封闭管理。售价将综合考虑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利润及税费等因素,同时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住房供需及工薪群体支付能力。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种,限定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及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配售。以小户型一居室和两居室为主。意见稿发布后,深圳住房保障系统基本与全国接轨,原有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将逐步退出。

  封闭流转机制

  意见稿明确了配售方式及流转方式。申请者需满足上述条件,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人需退出时,满3年可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封闭流转,面向符合条件对象转让。回购价格按原购买价格扣除年折旧系数计算。

  配售价格方面,意见稿指出将按照覆盖成本、利润及税费等原则确定,同时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住房供需及支付能力。这与深圳过往可售型保障房有较大区别,过去主要以周边市场价格厘定,部分满年限后可取得完整产权。

  这一变革对商品房市场及真正有需求的购房者均产生积极影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用成本定价,不与商品房挂钩,确保真正有需求的人买到房子。一位申购者表示,这能让购房者不再受市场行为左右。

  逐步接轨全国

  在管理办法出台前,深圳已在配售型保障房建设上发力。根据《深圳市2024 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深圳计划新开工筹集住房14.5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10万套,包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5万套。这些房源区位条件均衡,分布在深圳核心区域,有助于实现“职住平衡”。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深圳保障房系统建设,形成商品房与保障房的良性互动。一位房企人士表示,新办法区隔了保障房与商品房,避免了同质化,促使商品房更聚焦改善型需求。房企需调整产品线,减少中小户型供应,开发中大户型、高附加值产品。

  此外,面积及流转范围的限定从制度层面拉平了各方差距,使保障房不再具备金融属性。短期内可能对刚需盘形成冲击,但长期看将推动房地产市场向更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转型。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