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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两项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流程等内容。申请者需满足深户、无自有住房等条件,购房后实施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

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了两项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重要征求意见稿,分别是《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流程、封闭管理和使用监管等内容,共5章37条。另一份文件则涵盖了规划计划、建设筹集、建设项目管理等内容,共8章46条,旨在完善三类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专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设计的,户型以小户型的一居室和两居室为主,价格根据多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在项目配售通告中明确。

申请者需满足深户、无自有住房、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购房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满3年后,可在信息平台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

上述政策文件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宝贵意见。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