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郑州市政府出台新规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明确居住标准,遏制群租乱象,并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新规要求住房租赁企业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单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3个月,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以防范交易资金风险。

中新网郑州4月3日电 (记者刘鹏)郑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明确居住标准、遏制群租乱象,并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4月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通知》进行了解读。

解读从主要背景、目的、居住标准、租赁交易资金监管等七个方面展开。为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郑州市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住房租赁管理、市场准入、资金监管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旨在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关于居住标准,新规要求出租住房单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人均租住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旨在避免群租乱象。

在市场主体登记方面,个人转租住房达10套(间)及以上的,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接受行业管理;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也需包含规范性表述,以强化行业监管。

资金监管方面,《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单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3个月,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以防范交易资金风险。

此外,郑州市还将加强租赁行业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将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租赁双方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