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新《住宅项目规范》,5月1日起实施。新规范从多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住宅建设质量。

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的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简称新《规范》),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范》从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新《规范》指出,住宅项目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建设目标,并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

在建设要求方面,新《规范》强调无障碍设计原则,并规定了住宅建筑应满足的通风、日照、采光、隔声、防水、防潮、保温、隔热等性能要求。此外,住宅建筑的外窗、外墙装饰、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需安装牢固,避免脱落、坠落。

建筑空间方面,新《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得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6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2米。同时,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卧室短边净宽不得小于1.80米。

对于公共空间,新《规范》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至少设置1台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至少设置2台电梯。同时,住宅建筑的公共移动通信信号应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

室内环境方面,新《规范》提高了卧室、起居室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同时,对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起居室的结构噪声、卫生间排水噪声等提出了严格的噪声限值要求。

此外,新《规范》还从冬季保温、夏季隔热以及建筑通风三个方面,对住宅建筑提出了基本性能要求。

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表示,新《规范》作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与2005版《住宅建筑规范》和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规范》在推动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关键词:住宅项目规范,住宅建筑,室内环境,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