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文件,对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上浮比例等,旨在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新政策将于2025年3月24日生效。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两项文件,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这些调整将于2025年3月24日正式生效。

  文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最高(基础)额度有所调整。个人申请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家庭申请的最高额度则由90万元上调至110万元。

  其次,关于最高额度上浮的情形和比例也进行了调整。购买深圳市首套住房的上浮比例从20%提升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但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此外,新增购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至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根据往年数据,这一上浮政策预计可覆盖90%以上的贷款申请职工。

  再者,优化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此外,文件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但不超过上述调整后的最高额度。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并充分考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

  为支持职工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文件还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将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为方便异地缴存职工在深圳购房,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