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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要求,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通过专项债收储削减土地库存,加快闲置土地盘活,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减少库存规模,改善供求关系。

3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阐述了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的四大方面要求,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指出,专项债收储能从源头上削减土地库存,遏制土地价格下滑,避免开发商抛售土地影响地价房价稳定。此举还能加快闲置土地盘活,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改善土地市场供求关系

自去年中央政治局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以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闲置存量土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重点用于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

广东省财政厅已发布通知,计划发行307.1859亿元专项债券,全部用于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截至3月10日,全国各地公示的拟使用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总量已超300宗,拟收储价格约500亿元。

《通知》还提出,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土地储备项目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发行专项债券,加快专项债发行节奏。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预计未来各地将加快公示拟使用专项债回收存量闲置土地的地块清单,特别是“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发债节奏或更快。专项债用于土地收储,对于“稳楼市”具有重要意义。

助力楼市去库存

除了土地收储,通过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也是财政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约90个城(区)发布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陈文静认为,通过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可直接减少库存规模,改善新房市场供求关系,稳定价格预期。同时,收购存量商品房也将带动新房销售,增加销售规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支持地方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充分行使自主权。收购的商品房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等。

整体来看,无论是土地收储还是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其核心均在于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通过减少无效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需求,提升交易活跃度,促进市场整体回暖。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