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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2025年—2028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全市适宜规模为30万—48万辆,中心六区为22万—36万辆。与第二轮评估相比,适宜规模进一步降低,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加成为主要考量因素。

南都讯记者蒋臻 2月1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开征求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5年—2028年)意见的通告。根据通告,2025年—2028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万—48万辆,中心六区适宜规模为22万—36万辆;与第二轮评估相比,适宜规模进一步降低,电动自行车的增加成为主要考量因素。

2月1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再次发布相关通告。

广州在2018年首次评估,第一轮(2019年—2022年)全市适宜规模为60万—80万辆。伴随着适宜总量确定,广州在2019年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运营企业,并实施配额动态管理。三年后,广州在2021年底就第二轮(2022年—2025年)规模征求意见,全市适宜规模为45万—65万辆。

此次为第三轮评估,综合考虑时空资源、居民出行需求、电动自行车影响及公共交通供给差异等因素,测算出适宜规模。

综合评估后,各行政区适宜规模分别为:荔湾区2.5万—4.4万辆,越秀区2.5万—3.7万辆,海珠区3.1万—4.9万辆,天河区3.7万—6.6万辆,白云区8.9万—11.0万辆,黄埔区1.3万—5.4万辆,番禺区2.6万—3.6万辆,花都区1.9万—2.9万辆,南沙区1.4万—2.1万辆,从化区0.9万—1.4万辆,增城区1.4万—2.1万辆。

对比第二轮结果,本轮评估适宜规模降低。主要原因一是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加,出行占比逐年增加,压缩共享单车出行基础设施资源;二是居民出行特征与上一轮有较大差异,电动自行车对自行车出行产生较大替代。其次,随着国内管理精细化,投放运营规模保持平稳或降低,人口规模、建成区规模逐年增加。

截至2024年底,广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已超过560万辆,非机动车道里程超过2900公里,非机动车停放区容量超过70万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广州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仍将变化,因此本次评估重点考量电动自行车影响及共享单车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