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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流程及继承、婚姻变更等情况的处理方式,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施行。

1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详细阐述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流程及继承、婚姻变更等情况的处理方式,并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购房人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10年后,有权申请补缴价款以取得完全产权。新办法明确了这一权利的具体行使条件,包括申请人资格、合同年限、抵押权人同意及无违规情形等。

补缴价款计算公式为:(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按原购买价格的143%(即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税费则涵盖契税、印花税及交易服务费等。

以65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为例,若购房合同价格为166万元(含装修6万元),则补缴价款约为32.63万元。在产权取得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可选择多种处理方式,包括登记至无政策性住房的继承人名下、申请收购、继续占有使用或待补缴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此外,该办法同样适用于人才住房的产权管理,购房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时,补缴价款计算中原购买价格参照同等条件下安居型商品房价格。购房人若选择不取得完全产权,则无需补缴价款,住房性质不变。

自2025年1月2日起,购房人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全流程网办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系统将自动计算补缴价款,同时提供线下服务窗口以满足不熟悉网上操作的购房人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已停止新增安居型商品房规划建设,转而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此次办法旨在解决安居型商品房历史遗留问题,据公开资料,深圳已售出约7万套安居型商品房和1.4万套人才住房,将逐步达到取得完全产权条件。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认为,新办法的出台使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更加清晰,有助于购房者作出明智选择,并推动房地产市场双轨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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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