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银行代销新规近日落地,明确代销主体必须为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禁止代销私募基金。新规提高私募入围门槛,加强合作管控,保护投资者权益。采取“新老划断”原则,确保过渡期平稳。

  财联社3月26日讯(记者闫军)银行代销新规近日落地,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银行代销业务进行全面规范。

  新规明确,代销主体必须为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非金融机构,因此商业银行禁止代销私募基金。这一规定与2016年旧规保持一致,符合市场预期。市场更为关注的是,新规并未全面禁止“间接”合作模式,而是确认了通过TOF或私募管理人担任投顾模式的合规性,并设置了明确的门槛限制。

  多家头部私募、银行人士表示,新规实施后,私募入围门槛显著提高,需成立3年以上方可进入银行代销名单,明星基金经理“公奔私”后凭名气在银行大卖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同时,进入银行“白名单”的难度加大,名义上要求规模大于3亿元,但实际执行中门槛更高,至少是30亿元。此外,新规还实行总行负责制,渠道销售受限,代销仅限于银行自主运营渠道,不得外包或嵌入其他机构场景。

  新规通过明确门槛、规范流程、存续管理、总行担责等要求,释放了监管对银行与私募合作管控更加严格的信号。重点包括:一是银行依然不能直接代销私募;二是明星基金经理“奔私”难度加大;三是总行担责,分行无权准入私募产品;四是销售渠道受限,银行不得做通道业务;五是全流程保护投资者,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销售行为规范以及存续期管理。

  对于存量不符合准入规定的产品,新规采取“新老划断”原则,允许按照原有协议约定通过自然到期等方式逐步完成存量化解,确保过渡期平稳。整体来看,新规旨在促进银行与私募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合作门槛,保护投资者权益。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