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
AI导读:
上海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明确定义、适用范围、合规性要求、办理流程及配套机制。采用“双重登记”模式,解决不动产信托财产确权难问题,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助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
5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明确了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登记等定义及适用范围,即上海辖内信托机构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并特别规定了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合作备案不动产慈善信托的情形。二是明确了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的合规性要求,包括受托人、委托人及不动产标的的合法合规性。三是规定了办理流程,包括预登记、信托文件签订、申请登记证明文件、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等。四是完善了其他配套机制,如信息共享机制、司法保障及试行期限等。
创新亮点在于,《通知》采用了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不动产信托产品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双重登记”模式。同时,不动产需转移登记给受托人,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证上注记“信托财产”标识,实现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固有资产的隔离。
《通知》旨在构建“多场景覆盖+全流程闭环+多部门协同”的创新体系,解决不动产信托财产确权难的问题,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打通不动产信托财产管理的全链条,进一步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助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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