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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局长杨佳瑛透露,女职工在产假和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可按50%的比例给予补贴,持续6个月,旨在稳定女性就业并帮助企业更好地稳岗留岗。

  继“生育友好岗”后,女职工产假补贴政策也正式出台!在做客今天的“2025民生访谈”节目时,上海市人社局局长杨佳瑛透露,为了稳定女性就业并帮助企业更好地稳岗留岗,女职工在产假和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可按50%的比例享受补贴,这一优惠政策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持续6个月。

这一新政策旨在通过经济补贴,鼓励企业继续为女职工提供产假和生育假期间的保障,进一步促进女性就业稳定。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