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六部门公开征求供应链金融规范意见
AI导读:
央行等六部门就《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保障中小企业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管理,防范业务风险,确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框架。
2月6日最新资讯,中国人民银行携手其他五部门,就《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启公开意见征集。
该《通知》共计21条,内容全面且深入,旨在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具体涵盖以下要点:
(一)明确发展方向,保障中小企业权益:
《通知》明确指出,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实体经济、民生及国家战略为核心。商业银行需探索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信用贷款、订单贷款、存货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动产和权利质押方式融资,并推动供应链票据的广泛应用。同时,强调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按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严禁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或增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负担。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则需坚守信息服务定位,严禁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未获许可不得涉足金融业务。
(二)规范商业银行管理,防范业务风险:
《通知》对商业银行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包括完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核心企业风险敞口,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以及利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剧上下游账款拖欠;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禁止将关键管理环节外包;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管理,定期评估合作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限制或拒绝合作措施;强化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管理,确保借款人信息安全。
(三)确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框架:
《通知》对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开立、转让及融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审核贸易背景材料,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合理管控凭证转让层级、笔数,并及时对异常行为进行风险核查和报告。同时,为加强中小企业付款保障,规定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并对超过期限的融资业务进行审慎审查。此外,要求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融资在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担保登记,建立多层次风险监测及管理体系,确保清结算业务资金安全,并设置两年过渡期,保障市场机构平稳过渡。
此次《通知》的发布,不仅为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未来,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供应链金融将迎来更加规范、高效的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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