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登记新规:非标业务组合投资成趋势
AI导读:
近日,多家信托公司收到中国信登发布的信托登记业务指南更新版,明确资产管理信托不得开展单一融资方业务,要求非标业务组合投资,提高风险分散度,保障投资者利益。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嘉悦)近日,记者独家采访获悉,多家信托公司已收到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信登)发布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登记业务指南(版本V3.0)》以及相关附件,附件涵盖《预登记要素表及填表说明》《初始登记要素表及填表说明》等。此次中国信登主要对预登记报送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更新,更新后的预登记审查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业内人士指出,最新版《预登记要素表及填表说明》明确,对于资产管理信托,信托公司不得开展实质为单一融资方提供融资的信托业务,这对非标业务影响显著。
具体而言,《预登记要素表及填表说明》要求信托公司预登记时需填写委托人及财产来源、期次编号、交易结构简介等信息,且交易结构简介需明确底层资产分布,包括资产类型、分布、运用期限及交易对手等。对于资产管理信托,应落实组合投资要求,避免单一融资方业务。
此外,交易结构简介还要求,若信托资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向底层资产,需完整披露交易链条、各层SPV信息、最终底层资产及募资主体;底层资产为贷款、非标债权等时,需明确募集资金用途;信托资金用于置换贷款的,需补充说明原贷款详情,并遵循贷款展期原则。
据业内人士透露,去年监管已传达多项精神,如非标信托需组合投资,新增固收类信托产品需市值法估值,并审慎判断私募基金风险等。目前,上海多家信托公司已实施非标信托组合投资,如某信托计划拟同时向5家企业发放贷款。
“过去信托公司的融资类非标产品多为单一融资方,此次中国信登明确组合投资要求,虽对信托公司构成挑战,但从长远看,提高了非标信托产品风险分散度,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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