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4月29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七家银行宣布将不再设立监事会,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4月29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大行,以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两家股份制银行纷纷发布公告,宣布将不再设立监事会,此举标志着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新变革。

五家国有大行集体官宣

国有大行中,工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版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相关议案。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也相继通过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

根据公告,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报送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两家股份制银行同日官宣

招商银行和华夏银行也分别通过董事会审议,决定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修订章程。

公司治理新变革

提升治理效率

2024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为贯彻落实公司法,金融监管总局也发布了相关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金融机构可以选择继续保留监事会或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此举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金融机构取消监事会后,原外部监事符合条件的可转任独立董事,但累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