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优化房地产政策,购房补贴与信贷支持并行
AI导读:
9月25日,东莞市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购房补贴、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促进购房需求释放,减轻居民购房资金压力。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周亮)9月25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5年9月25日起实施。这一政策旨在通过多维度举措,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实惠。
《通知》明确,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对购买新房、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有效促进购房需求释放。对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同样享受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这一政策无疑为购房者减轻了经济负担。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确保政策落地。
《通知》表示,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购买新房首套房的认定审核范围由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这一调整扩大了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覆盖面,使更多购房者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名下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同时满足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核算住房套数并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通过优化首套房及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贷上浮幅度、供收比核定、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居民购房资金压力。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50万元,对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不超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供收比仅核定公积金贷款部分,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贷款首付款,这些举措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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