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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出台,强调推进“四好”建设,并配套一系列支持政策。住建部将全面落实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及金融监管总局也将提供用地、财税及金融支持。

  证券时报记者贺觉渊

  近日,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正式出台,该文件强调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并配套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在5月20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明确表示,住建部将与相关部门携手,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参与,致力于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城市更新行动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用地政策方面,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在会上透露,自然资源部将全面优化规划管控、用途管制、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及不动产登记等全链条政策机制,推出更多实用高效的用地政策,为城市更新提供坚实保障。

  在财税支持层面,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了城市更新专项,旨在支持城市危旧住房改造、老旧街区(厂区)转型升级等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在会上宣布,国家发改委将于今年6月底前正式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在金融支持领域,金融监管总局正着手研究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旨在明确贷款条件,满足城市更新行动的金融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据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介绍,新办法将实行城市更新贷款项目清单制管理,由城市政府进行项目初选,金融机构自主评审备选项目,形成贷款项目清单。金融机构将自主决策,根据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业务品种、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