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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二套转首套”满足条件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此举旨在稳定楼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购房者需了解相关条件和操作流程。

  红星资本局4月27日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明确,“二套转首套”满足相关条件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此举旨在稳定楼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认定标准。

  中国近年实行“认房不认贷”,部分购房者因此受益,二套房贷利率变更为首套房贷利率。这一变化引发关注,因为享受该扣除政策可连续20年每年获得1.2万元税前扣除额。

  以下为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问答实录:

  问题一:已办理“二套转首套”手续并享受首套利率,能否享受附加扣除?

图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如纳税人以前未享受过,则可以享受。自按首套利率还款当月起享受。

  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信息后享受。

  问题二:商业贷款部分已办理“二套转首套”手续,能否仅凭商业贷款部分享受?

  答:可以。符合规定且未享受过的,可自按首套利率还款当月起享受。

  填报方式与问题一相同。

  问题三:已享受附加扣除,后作“贷款置换”并新签合同,仍享首套利率,能否继续享受?

  答:可以。由于置换前后住房为同一套,可继续享受。

  贷款合同编号变化的,应及时在APP变更信息。

  问题四:“二套转首套”享受附加扣除,需提交资料吗?

  答:采集信息时,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资料。信息不完整或存在疑点,税务机关将核实。

  问题五: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后,新贷款仍享首套利率,能否继续享受?

  答:可以。由于置换前后住房为同一套,可继续享受。

  您可通过APP填报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后享受。

  问题六:年中结婚,双方各自贷款买房且均为首套,当年度如何享受?

  答:婚后可选择各自按50%或其中一方按100%享受。婚前月份各自按100%扣除。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楼市房产】关键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二套转首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