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详解:置业者如何避免错失“福利”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12366解读了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引发置业者关注。文中通过案例分享,提醒置业者注意换购顺序,避免错失退税优惠,并介绍了符合条件的置换者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省钱方法。
置业提醒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龙乐乐)近期,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详细解读了“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引发置业者对“买房省税”话题的关注。随着房产置换成为改善居住条件的热门选择,许多置业者却因忽视细节而错失“福利”。
案例分享:吴小姐因换购顺序不当,损失3万余元退税。她先卖了二手房,但为赶新房折扣,提前签了认购合同,结果二手房交易延迟,导致无法享受换购住房退税优惠。
根据12366纳税服务平台,换购住房退税需满足:在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吴小姐因时间差未达标,损失了1%的退税。
面对此类问题,中介建议:确保二手房网签后再购新房,开发商网签时间可沟通,关键是了解退税细节。
置业再提醒:
符合条件的置换者,还可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每年可省约1200元(以年收入15万元计)。若置换前房产未申报且置换后享受首套房贷利率,或置换后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且有一方未申报,均可申请。此外,若置换时间间隔短,可考虑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以新房贷重新申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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