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八部门联合发布12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AI导读:
11月19日,广东省佛山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12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包括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优化开竣工时限及违约金核算标准,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降低购房门槛,为购房者房贷月供“减负”。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何治民)11月19日,广东省佛山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12条措施,内容涵盖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商住用地配比、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优化存量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核算标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等。这一系列举措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便利。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同时,《通知》称,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认为,此举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购房首付门槛,扩大“商转公”支持范围,支持公积金购房需求,为购房者房贷月供“减负”。这一政策调整,无疑将为佛山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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