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升职工住房保障
AI导读: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租房提取,同时放宽离职职工提取条件,简化已故职工小额提取手续,旨在提升职工住房保障水平。
中新网杭州4月21日电(鲍梦妮)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4月21日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举措旨在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升职工住房保障水平。
通知明确指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购房总价。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浙江杭州市区。天水街道供图
在租房方面,杭州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力度。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为鼓励合作,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租赁机构携手,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多稳定、优惠的租赁房源,实际房租支出超过标准上浮50%的,可按上浮后的标准提取。
此外,杭州还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中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及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
通知还放宽了职工离职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后,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为简化手续,杭州对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进行了优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账户合计余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未结利息)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在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时,无需再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司法证明。
据悉,该通知将于2025年5月21日起在杭州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旨在进一步便利缴存职工,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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