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转公贷款新规征求意见 减轻住房贷款负担
AI导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商转公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启动条件、申请对象、贷款额度及利率等,旨在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促进社会消费。
为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促进社会消费,7月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11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个贷率低于75%时启动商转公贷款;达到85%及以上可采取防控措施;达到90%及以上时暂停。借款人须在广州市缴存公积金,未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原商业贷款需已放款5年以上且获银行同意。
此外,贷款房屋需为自住住房,且为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未设立除原商业贷款以外的抵押登记。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60%,期限按公积金贷款政策核定,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细说明了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及办理流程等,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保障作用。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提交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