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优化政策,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15%。调整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提升还款能力系数,调整最高可贷年限计算方法,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额度上浮20%。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旨在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此举将有效减轻缴存人的购房压力。

  此外,政策还调整了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的上限。还款能力系数由原先的0.5提升至0.6,在确保借款人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基础上,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的上限也由50%调整至60%,进一步提升了缴存人的还款能力。同时,政策还调整了借款人最高可贷年限的计算方法,允许贷款年限按夫妻双方中贷款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为缴存人提供了更灵活的贷款选择。

  在提高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可贷额度方面,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可贷额度计算将上浮20%,但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最高贷款额度上限,这将有助于更多缴存人实现购房梦想。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