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大调整:贷款额度最高升至231万
AI导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规,大幅提高贷款额度至个人最高126万元、家庭最高231万元,并下调首付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新规自2025年3月24日起实施,旨在更好满足职工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2025年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简称《贷款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利息补贴通知》),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调整与优化。
此次调整涵盖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等多项措施。调整后,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达231万元。两项新规自2025年3月24日起正式实施。
贷款额度上限大幅提升至231万元
为加大对职工购房的支持,《贷款补充规定》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三项重要调整。一是基础额度上调:个人申请由50万元增至60万元,家庭申请由90万元增至110万元。二是上浮比例提升:购买首套房上浮比例由20%增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由10%增至50%,并新增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比例为20%。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231万元。
三是优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按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在意见征集阶段,近10%的意见关注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与账户余额倍数的关系。为回应群众诉求并考虑资金流动性,《贷款补充规定》将可贷额度从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但仍需结合还款能力、期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终额度以审批为准。这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及青年职工群体更快获得贷款。
多子女家庭购二套房享首套房政策
调整最低首付比例。原政策下,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为30%。为支持职工多样化住房需求,特别是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补充规定》明确,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15%。组合贷款首付比例执行较高者。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为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贷款补充规定》明确,多子女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且贷款额度上浮90%(首套房上浮40%,多子女家庭上浮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
为支持职工充分利用公积金账户资金,《贷款补充规定》增设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贷款后,可申请将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息。组合贷款仅支持冲抵公积金贷款部分。夫妻双方每年可各办理一次,携带有效证件至贷款行网点即可。
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为优化服务,解决实际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放宽了贷款变更登记权利人限制。未还清贷款情况下,因离婚、夫妻更名、继承等事由,也可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此举满足非交易类二手房“带押过户”需求。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为便利异地职工在深购房,只要满足贷款条件,无论户籍及购房套数,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例如,惠州缴存职工在深圳购房时,满足条件即可申请贷款,享受同等权益。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自2012年起,深圳实施利息补贴政策。为惠及更多职工,《利息补贴通知》提高补贴比例:缴存1~5年,补贴比例由5%增至10%;5~10年,由8%增至15%;10年及以上,由12%增至20%。
此外,为防控贷款风险,《贷款补充规定》明确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由公积金中心线上发起,不延长审批时间,不向职工收费。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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