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义乌市发布购房新政,包括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等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提供多项便利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发布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共计6条措施,并于3月28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旨在稳定楼市,提升居民购房信心。

根据通知,义乌市推出“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政策。对于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为准),购买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且预(现)售备案总价不超过350万元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将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此举无疑为首次购房者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

此外,义乌市还实施了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的多孩家庭,在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将获得额外补贴。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且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补贴。值得注意的是,“住有所居”首次置业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可叠加使用,但每套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补贴总额度为8000万元,先购先得,用完即止。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表示,只要在申请补贴时,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该政策,且对社保、户籍没有限制。同时,符合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的多孩家庭,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与去年相比,今年义乌市发布的购房补贴政策有所调整。今年两个政策补贴不再区分额度,所有额度均可叠加使用。此外,此次财政补贴资金不能用于首付,需在网签后申请兑付。额度申请成功后一个月内完成网签,未在期限内网签的,视同放弃补贴。

通知还提出,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时,允许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为购房者提供更多便利。

此外,义乌市还鼓励国有企业开展“集聚权益换购商品住房”“共有产权商品房”“以旧换新”等活动,以满足不同购房者的需求。同时,加大城市有机更新货币化安置凭证的支持力度,可用于购买本地取得预售许可且未经备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

为适应高品质居住需要,义乌市还将完善标准规范,对建筑结构、消防安防、规划设计等进行优化调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同时,培育和发展保障性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