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义乌市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共计6条措施,包括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等,旨在激活楼市。补贴总额度为8000万元,先购先得,用完即止。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发布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共计6条措施,旨在激活楼市,于3月28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通知,义乌市推出“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政策。对于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为准),购买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且预(现)售备案总价不超过350万元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将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

此外,义乌市还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生育的多孩家庭,在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将享受额外补贴。其中,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且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可叠加使用,每套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补贴总额度为8000万元,采取先购先得原则,用完即止。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指出,只要在申请补贴时,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该政策,且对社保、户籍没有限制。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对父母、子女户籍同样不做限制,按照现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与去年相比,今年义乌市发布的购房补贴政策有所调整。首次置业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不再区分额度,所有额度均可叠加使用。同时,此次财政补贴资金不能用于首付,需在网签后申请兑付。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允许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时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并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义乌市还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多项购房活动,包括“集聚权益换购商品住房”“共有产权商品房”“以旧换新”等。同时,加大城市有机更新货币化安置凭证的支持力度,可用于购买本地取得预售许可且未经备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