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公积金新政,支持居民购房租房
AI导读:
近日,浙江宁波和海南等地相继发布公积金新政,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优化离职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以及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等,旨在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提升市场活跃度,解决离职人员改善居住需求,缓解租房者经济压力。
近日,多地继续发布公积金新政,旨在优化购房环境,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3月24日,浙江宁波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以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该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是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
同日,海南省也优化调整了离职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条件,并发布了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优化住房公积金是支持居民购房的重要政策方向,有助于促进需求释放,提升市场活跃度。
宁波公积金新政亮点:
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一政策减轻了购房者的首付压力,同时也支持了缴存人的住房需求。
此外,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还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增强了购房者的支付能力。
海南公积金新政概览: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指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这一政策调整旨在解决离职人员改善居住和生活需求的实际问题。
同时,海南省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对于缴存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并连续缴存过3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政策有助于缓解租房者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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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宁波和海南的公积金新政均体现了政府对居民购房和租房需求的关注和支持,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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