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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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满足条件的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补缴价款计算公式明确,政策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满足“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等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取得该房产的完全产权。这项政策预计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通知,要申请取得安居型商品房的完全产权,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并且需要得到其他共同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其次,申请人需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再者,如果房产因按揭贷款而设有抵押,申请人还需得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最后,申请人不能存在法规、规章规定或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通知还详细说明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所需补缴的价款计算公式,即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按原购买价格的70%倒推计算。税费部分则包括申请人在办理《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契税、印花税和交易服务费。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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