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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规则,包括补缴价款计算、办理条件等,政策将于2025年1月2日起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12月23日正式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详细阐明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具体规则。新政策详细规定了补缴价款的计算方式、办理条件、流程,以及涉及继承、结婚离婚等情况下权利人变更的处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生效。

补缴价款的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值得注意的是,原市场价格依据原购买价格除以70%的标准计算,且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税费则涵盖在办理《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契税、印花税及交易服务费。

此外,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若要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并需获得其他共同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购房合同需签订满十年;若房产设有按揭贷款抵押,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且不存在任何法规、规章或购房合同规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此次政策的出台,为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框架,进一步规范了市场操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