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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规范交通安全统筹,从源头治理“冒牌车险”。通知明确交通安全统筹为运输企业内部互助,禁止面向外部车辆,并要求企业开设专用账户,接受监督。同时,强调保险业风险减量,鼓励保险公司参与事故预防,解决营运货车投保难问题。

  “买的时候完全不清楚保险和‘统筹’有啥区别!业务员说这么买便宜,出事也能赔。”近两年,关于“车辆统筹”冒充保险的报道屡见报端。市场苦统筹久矣,如今,监管终于出手了!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从源头治理“冒牌车险”。

  监管补上“高仿车险”漏洞

  据了解,当前市面上有超过2000家公司名为“统筹”,这些公司不具备商业保险的经营资质,但却在变相销售违规保险,其中潜藏着诸多风险。

  很多车主本打算购买车辆商业险,却买到了所谓的统筹,导致车主们权益受损。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表示,统筹合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无准备金、再保险或保险保障基金兜底,偿付能力无保证,导致理赔纠纷高发。

  此次出台的《通知》,便从源头补上了“高仿车险”漏洞。《通知》明确,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

  《通知》还提到,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的,要开立统筹资金专用账户,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统筹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在李文中看来,《通知》将交通安全统筹严格限定为运输企业内部互助,禁止面向外部车辆开展。同时,要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彻底剔除“统筹”“互助”等误导性表述,从注册源头切断假冒保险的生存土壤。

  “需要警惕这种非法运营方式‘改头换面’重新出现,规避监管。”李文中提示。

  强调保险业风险减量

  营运货车商业险近年来一直遭遇投保难问题,这也给统筹冒充车险留下了一定空间。因此,《通知》也强调了要健全道路运输行业风险管理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参与事故预防。

  《通知》指出,鼓励保险企业与行业协会、运输企业等深化合作,积极参与营运车辆主动安防、视频监控等事前事中风险防范工作,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营运货车投保难、保费高的问题持续困扰着行业从业者。李文中表示,将交通安全统筹界定为企业内部互助后,对于大量中小运输企业来说难以用这种方式来进行风险管理,因此建议将建立的“车险好投保”平台服务对象,由新能源车扩大到包括燃油车在内的高风险运输车辆。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