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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涵盖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监督、夯实发展基础等方面,旨在引导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推动数百万代理人队伍转型升级,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深化执行“报行合一”,构建中国特色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计13条内容,主要涉及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监督力度、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三大方面。

《通知》为人身险个人营销体制“立规定矩”,是一次深刻而全面的改革,对引导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销生态提供了保障。此举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落实中央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二是完善人身险个人营销体制的迫切需要。

自1992年引入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以来,个人代理渠道快速发展,成为人身保险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然而,现行个人营销体制存在激励约束机制不足、专业化水平偏低等问题,已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因此,《通知》针对这些问题,通过建立科学制度规范,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

《通知》的发布将带来四方面积极影响:一是推动数百万代理人队伍转型升级,优化销售人员生态;二是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避免佣金乱象,引导长期留存;三是深化执行“报行合一”,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四是构建中国特色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确保销售队伍稳定。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提升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引导职业化发展,鼓励创新管理体制,优化佣金分配机制。同时,要求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加强费用管理,确保分摊合理、计量准确。此外,建立职业荣誉评价体系,纳入服务能力、客户满意度及公司考评,增强代理人职业认同。

通过这些措施,构建严格管理模式,促使销售人员提供更专业服务,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同时规范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