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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优化代理制保险销售顾问管理机制,构建长期服务架构,科学发放佣金,推动利益向直接销售顾问倾斜,并强化合规和风险管理,提升客户服务数智化水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需优化代理制保险销售顾问的管理机制,构建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晋升体系及佣金薪酬激励制度。对于营销团队内的保险销售顾问,应精简层级,科学发放佣金,推动利益向直接销售顾问倾斜。同时,针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要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佣金制度,强化成本和风险管控,杜绝层级利益。

通知全文强调,保险公司需承担保险销售人员合规和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从董事会到各级分支机构,均需明确职责。要求保险公司持续强化保险销售人员全流程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包括招募、培训、销售授权、行为管控等环节,确保销售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优质服务能力。同时,引导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支持公司员工依法自愿转换为保险销售人员。

此外,通知还提出深化执行“报行合一”,要求保险公司审慎、合理、差异化地确定个人代理渠道产品的费用假设,并强化合规和风险管理,建立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保险公司需以客户为中心,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提升客户服务数智化水平。同时,增强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建立保险销售人员职业荣誉评价体系。

金融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管,确保个人营销体制机制的科学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违反监管要求的机构和个人将严肃查处。此通知同样适用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等开展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和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和渠道。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