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扩大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范围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扩大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至科技、大数据产业,引导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同时明确八类禁止行为,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隔离。
4月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扩大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新增科技、大数据产业,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力度,以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
《通知》不仅明确了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禁止行为,还要求保险机构完善股权投资决策流程、授权管理机制及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投后管理和风险隔离,确保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该《通知》旨在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发挥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的独特优势。为实现平稳过渡,新增股权投资将按《通知》执行,而存量业务则设有五年过渡期,保险机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报监管后实施。
此次《通知》明确了“重大股权投资”的定义,即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未上市企业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此举旨在优化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引导资金投向与保险业相关的战略产业和新兴行业。
同时,《通知》强调了八类禁止行为,包括未按照公司发展战略或受控股股东操控开展重大股权投资、将被投资企业作为投资控股平台违规投资、通过间接投资等形式规避监管、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借款或担保等,以确保保险资金的合规使用。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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