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改革:浮动费率与考核机制双升级
AI导读:
公募基金改革正在落地,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产品预计最快下周上架销售。改革关键在于浮动费率和全面升级考核机制,确保基金公司与基民利益一致,为基民创造价值,重塑行业信任。
新华财经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刘慧、刘羽佳)最近,公募基金改革正在落地,此次改革将深刻影响8亿多基民。5月23日,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产品获得证监会的上市许可,预计最快下周上架销售。
本轮公募基金改革的关键不仅在于浮动费率,更在于全面升级对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考核机制,确保他们真正与基民利益一致。
业内人士指出,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主动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能否为基民创造价值,从而重塑基民对公募基金行业的信任。
浮动费率机制详解
以往,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通常为每年1.2%。即基民投资1000元,无论盈亏,基金公司每年收取12元。
实行浮动费率后,管理费将与基民的持有期限、基金是否跑赢业绩比较基准以及是否盈利挂钩。例如,若基民购买“小牛基金”并持有一年,管理费将根据基金表现分为三种情况。假设“小牛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情况一:若基金盈利且年化收益率超过沪深300指数6%以上,基金公司可收取最高1.5%的管理费。
情况二:若基金年化收益率低于沪深300指数3%或更多,基金公司最多只能收取0.6%的管理费。
情况三:在其他情况下,基金仍按每年1.2%收取管理费。
在这种浮动费率机制下,表现优异的基金管理费可高达15元/年,而表现不佳的基金则只能收取6元/年。

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产品分档费率。(贾稀荃制图)
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产品均为全市场选股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对标沪深300等宽基指数,部分还参与港股和债券投资。未来,浮动费率产品将常态化供给,业绩比较基准也将覆盖更多指数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存量基金产品暂不采用浮动费率,改革将从新发基金开始试点。未来一年,头部机构新发的主动权益类基金中,至少有60%采用浮动费率。试行一年后,再评估完善并逐步推广。
事实上,部分公募基金公司此前已推出过浮动费率产品,但并未真正体现与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考核机制升级更为关键
浮动费率模式暂时仅覆盖新发产品,而考核机制的升级则涉及所有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
以往,无论是股东考核基金公司高管,还是基金公司考核基金经理,最看重的是管理规模、收入利润、行业排名等指标,而直接反映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指标较少、权重较低。此次改革旨在打破行业惯性,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基金投资收益的衡量主要看两个维度:一是基金产品业绩,包括基金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等;二是投资者盈亏情况,包括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等。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
对公司高管的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的考核权重不低于50%;对基金经理的考核中,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同时,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明显下降。
业绩比较基准也迎来了全面升级,旨在确保评价基金表现的“锚”更加客观。近年来,部分公募基金存在“风格漂移”等问题,导致投资者对基金表现不满。改革旨在确保投资者所见即所得。
安信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引导基金管理人严谨客观选用业绩比较基准,保障产品风格稳定性,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基金业绩表现。
公募基金行业正面临重塑信任的“关键一战”。近年来,受市场波动影响,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益普遍不佳,而基金公司仍按固定费率收取管理费,引发质疑。相比之下,被动指数型基金因透明度高、费率低而更受投资者青睐。
此次改革旨在引导行业逐步实现与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创造更稳定的超额收益,改善投资者持有体验,促进双方形成长期共赢格局。
新一轮探索刚刚开始,也给行业带来更多新课题。例如,有人担忧新考核办法可能导致基金经理过度集中于投资宽基指数。但头部基金公司高管强调,基金经理应注重平衡产品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间的一致性与差异化。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新型浮动费率模式实现了基金产品管理费率结构创新,将根据投资者、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年化收益率及超额收益率综合判定费率,实现差异化收费。这将给基金销售、产品设计、后台管理等环节提出更高要求。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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