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前四月披露182份私募“罚单”,违规行为涉及八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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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前四个月披露182份私募及相关人员的“罚单”,涉及48家私募及相关人员,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违规、未落实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等八大类。其中,信息披露违规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是私募最容易触碰的红线。
界面新闻记者 | 龙力
4月30日,中基协披露了新一批共10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涉及深圳达慧、上海极灏、上海海升等3家私募及7位相关人员。至此,中基协今年前4个月已累计披露182份面向私募及相关人员的“罚单”。
据统计,上述182张“罚单”共涉及48家私募及相关人员,包括31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16家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及1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违规、登记备案或信息报送违规、未落实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从事与私募无关或存在冲突的业务、未尽谨慎勤勉义务、利用基金财产牟利、承诺保本保收益,以及未落实内控制度等八大类。
其中,信息披露违规是私募最容易触碰的红线,包括未按规定及约定进行信息披露、未向投资者披露影响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等。此外,私募在登记备案、信息报送等方面也存在大量违规行为,如未及时向协会报送相关信息、向协会报送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
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方面,私募需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和销售,但这也是私募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违规行为包括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划分不符合要求等。
部分私募还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冲突的其他业务,如涉债业务等。同时,私募在未尽谨慎勤勉义务方面,常见违规情形是将旗下产品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或按他人要求进行投资操作。
利用基金财产牟利也是私募违规行为之一,包括利用基金对外投资并由公司或关联方向被投标的发行人另行收费等。此外,承诺保本、保收益等则是私募的另一个违规重灾区。
除了上述违规“重灾区”,还有部分私募存在委托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相关资料等违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48家被罚私募中绝大多数均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已有18家私募被中基协注销管理人登记,2家主动注销,其余28家以中小私募为主,管理规模多集中于0-5亿元和5-10亿元区间。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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