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机制亟待优化
AI导读:
近日,某私募被举报涉嫌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存在低价受让、隐秘入股等非正常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为此,优化管理人的遴选与激励机制至关重要,包括完善遴选机制、筑牢利益输送防火墙和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
近日,有人举报某私募“假借”知名基金公司业绩,入选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人,并涉嫌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低价受让、隐秘入股跟投等非正常现象。此事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但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遴选与约束激励机制已迫在眉睫。
该私募旗下存续的3只私募股权基金均为政府出资的引导子基金,据传其中一只基金的投资标的被私募实控人的关联方以超低价格获取,与政府基金持股价格相差悬殊。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包括规范运作管理、优化投资方式等。然而,现实中政府投资基金治理体系仍存在结构性缺陷,个别管理人将基金作为私利套现工具,因此优化管理人的遴选与激励机制至关重要。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完善管理人遴选机制,采取市场化方式,重点关注其专业能力、投资能力、管理能力和诚信状况,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穿透式尽调,杜绝业绩造假。二是筑牢利益输送防火墙,健全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运作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完善管理人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对利益输送行为绝不宽容。三是完善管理人市场化激励机制,构建科学、差异化、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将管理费与投资人回报指标挂钩,同时考虑基金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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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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