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发布科创母基金容错机制,单项目最高容亏率100%
AI导读:
广州开发区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立直投资金风险容忍机制,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投资,解决政府投资基金“不敢投”问题。
《科创板日报》2月20日讯(记者杨小小)响应2025国办一号文,广州在国资基金投资容错机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近日,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此举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投资。
该《实施细则》建立了直投资金风险容忍机制,明确规定在受托管理机构尽职尽责的前提下,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并将考核周期设置为直投资金投资整个生命周期。这一政策显示出政府投资基金及国资母基金容亏率持续放宽的趋势。2024年下半年,成都高新区已对各类投资基金明确了最高80%的亏损容忍度,而广州开发区的此次政策无疑是对容错机制的一次顶格刷新。
首开先河:广州开发区科创母基金单项目最高容亏率可达100%
早在2024年6月末,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的《管理办法》就已发布。该基金由管委会、区政府出资设立,总规模达50亿元,旨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新发布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该基金的直接股权投资规则,包括新增投入部分不超过30%用于直投资金,且直投资金不得投资于房地产、落后产能、高环境风险等类型项目。
在投资年限上,《实施细则》也做出了具体规定,种子直投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年,天使直投项目不超过8年,产业直投项目不超过6年。这些设置旨在鼓励“耐心资本”,支持长期科技创新。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实施细则》在风险容忍机制上的创新。根据规定,在受托管理机构尽职尽责的前提下,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这一满格比例在国内尚属首例。
对于“尽职尽责”的界定,《管理办法》中已做出明确规定,对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投资损失,不追究受托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一规定为容错机制提供了明确的边界。
记者梳理发现,尽管广州开发区科创母基金的100%容亏率设有前置条件,但这一比例在国内仍属领先。政府投资基金及国资母基金已成为推动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而容错机制的放宽则是解决“不敢投”问题的关键。
从中央到地方,有关创业投资的政策都在积极探索容错机制。今年1月发布的国办一号文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地方层面,如广东、上海等地也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放宽国资容错机制。
然而,在政策持续放宽的同时,如何确保容错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仍是市场参与主体最关心的问题。一位国资人士坦言,尽管政策上有放宽,但在实务操作中,国资仍面临严格的审计和巡查。
(文章来源:科创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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