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上海金融法院披露一起家族信托服务合同纠纷案,引发市场热议。案件中,银行私行部被指“只收费不服务”,揭示了家族信托业务的行业服务漏洞。随着家族信托业务规模扩大,潜在的诉讼风险不容忽视,对行业稳定发展构成威胁。

  在财富管理市场中,家族信托凭借风险隔离、财富传承等优势,正吸引越来越多高净值人士的关注。然而,我国的家族信托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随着业务量增长,相关服务纠纷也日益增多。

  近期,上海金融法院披露一起家族信托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向某行私人银行部支付了20余万元的顾问服务费,但协议签署至家族信托终止期间,某行私行部既未提供约定的顾问服务,也未指派专人对接。该案件揭示了家族信托业务的行业服务漏洞,引发市场热议。

  多位行业人士指出,该案件暴露出三方家族信托服务模式的问题。部分金融机构仍未摆脱传统委托理财思维,将家族信托当作普通理财产品运作。随着家族信托业务规模扩大,潜在的诉讼风险不容忽视,可能对行业稳定发展构成威胁。

  在这起纠纷背后,是一例典型的三方家族信托服务合同。委托人(丙方)与信托机构(甲方)、银行私人银行部(乙方)签署了综合顾问协议,约定私行部作为家族信托的综合顾问,提供建议。然而,私行部未履行义务,却收取高额费用,委托人因此将其告上法庭。

  委托人在诉讼请求中表示,私行部未提供服务,收取高额费用,属于违约。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未对私行部服务进行监督,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案已和解。

  万向信托创新研究部高级信托经理陈劲夫表示,该案件涉及委托人、银行私行部、信托机构合作开展的业务。在家族信托领域,银行凭借客户资源,信托依靠专业服务能力,二者合作已成为成熟模式。

  他进一步指出,银行和信托通常会依据总费用方案进行合理切分,有助于银行以顾问角色与客户建立亲近关系,避免单纯作为“销售”方产生距离感。合理的顾问费也符合信托费用列支的合规要求。

  陈劲夫还强调,银行通常会指派专人作为执行事务代表,负责相关工作。通过履行顾问职责,家族信托可以充分服务客户,避免争议。这起案件中,银行服务细节未能达到委托人预期,产生了争议。尽管案件和解,但也为家族信托业务服务流程优化提供了参考。

  这起家族信托服务费用纠纷,不仅引发市场讨论,也令人们重新审视各方角色与关系。委托人处于核心地位,通常具备一定的财富积累。行业人士指出,家族信托设立门槛一般为1000万元,实际业务中,资产规模通常是2000万元至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规模也十分常见。

  由于信息不对称,部分银行理财经理为完成业绩,可能会误导客户,将家族信托包装成普通理财产品,忽视其财富传承和风险隔离的核心功能。信托机构担任设计信托架构和管理资产的角色,与银行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商业合作。在这类三方家族信托模式中,银行机构担任最重要角色。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祥表示,在三方家族信托服务中,银行扮演“双重”角色:既是信托机构的获客渠道,又在投资者面前担任投资顾问。在家族信托设立过程中,银行是主要获客渠道。同时,银行承担着类似投资顾问的角色,通过收取顾问费获取收益。

  杨祥指出,银信合作模式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应予关注。部分银行前端的理财经理缺乏专业度,为了业绩、佣金和奖励,可能诱导客户设立家族信托,却未介绍其本源和本质。此外,银行担任投资顾问时,往往收取较高费用,个别银行还会对资产配置端进行掌控,主要将资金投向自家理财产品。这种做法导致银行难以实现全市场资产配置,违背了投资顾问的专业定位和角色要求。

  杨祥表示,该案件暴露出银信合作家族信托服务模式中的潜在问题。随着家族信托业务增长,潜在的诉讼风险巨大,可能对行业稳定发展构成威胁。一位受访行业从业人士表示认同,他指出,近年来家族信托业务增多,相关诉讼案件也在增长。争议焦点通常包括金融机构是否完整提供合同约定服务、是否符合审慎尽职要求和监管要求、是否存在有损委托人利益的情形等。

  陈劲夫指出,在服务过程中,银行和信托机构都应高度重视专业性和规范性,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从而维护家族信托业务的良好声誉和发展前景。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