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赤城霞丰城发债权产品高息风险引关注
AI导读:
近期,张家口赤城霞丰城发债权产品因高息吸引投资人,综合成本高达11%。该产品通过降低投资门槛吸引投资者,但存在高息非标债风险,且备案场所已转移至拍卖行。投资者需警惕风险,关注后续兑付情况。
“预期年化收益率8%;10万元起投,以1万元的倍数递增……”近期,有投资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反映,有理财中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张家口赤城县霞丰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城霞丰城发”)融资产品信息,该产品名称为“张家口·赤城霞丰城发债权”。
对于上述信息是否属实,记者致电赤城霞丰城发,对方以公司负责人出差为由拒绝了采访。记者又与赤城县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该类产品已经发行了几期,但对于产品性质及风险问题,对方未做回复。与此同时,记者与销售该产品的中介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告诉记者:“目前河北地区此类产品综合成本会在11%左右,备案场所从金交所转移到拍卖行,不能承诺完全兑付,兑付与否还是要看城投公司的经济实力。”
综合成本高达11%
近期,一位投资者在与记者取得联系时,说起了他看到的一则融资产品信息,该产品名称为“张家口·赤城霞丰城发债权”。产品信息显示,此融资为“西大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建设资金,该项目于2022年招标,项目建设住宅583套,回迁安置433户,可售货值6000万元。另外,该项目融资总额为55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认购金额10万元起步,年化收益率为8%。
记者了解到,业内城投公司发行标准债的利率普遍在1.5%—2.5%,而对于赤城霞丰城发,按照年化收益率8%计算,完全发行这笔产品所要支付的利息就高达440万元,已经属于明显的高息非标债。不过,赤城霞丰城发此前未发行过标准类债券,公司也并未参与过主体信用评级。
对于目前该产品的发行情况,赤城霞丰城发没有回应。记者以投资人身份咨询一位在互联网销售该产品的中介人员,对方表示,该产品最近刚刚资金募集结束,并表示“还有河北省的其他定融产品可以推荐销售”。该中介人员还表示:“我们就是第三方公司,帮助城投公司销售城投定融产品,钱还是直接打给平台公司,我们碰不到投资人的钱。相当于帮城投找资金,然后城投给点承销费。”
河北地区综合下来成本要在11%,除了8%的融资成本,中介人员拿不到3%,还需要给投资人返点,大概1%。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投资人”并无绝对门槛,面向的就是普通投资者。当记者质疑这种模式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对方直言:“我们也是为了多拉点儿客户,把自己的利润贴给客户一点儿。”
近年来,融资成本过高问题已经成为多地推高债务的原因之一。对此,多地政府及监管部门也在出台相关政策,提出不得新增定融产品,个别地方提出将融资成本上限定在5.5%。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城投平台化债及转型并行发展,很多以前未曾发债的县域城投都在积极地参加主体信用评级以及尝试市场化转型。如果城投公司能够实现评级及开拓市场化业务,将有利于城投公司发行债券,这样也会降低自身的融资成本。
交易渠道更隐秘
上述中介兜售的高息债,具备了一定定融产品的特征。有相关业内律师向记者透露,定融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降低投资门槛来吸引投资人,部分定融产品的起投门槛是20万元或30万元起,甚至降到10万元。产品风险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符,除了投资者利益易被损害,同时也造成产品的涉众面扩大,违约后的社会影响不良增加。
2021年12月,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称,金交所应当恪守合规性、区域性、非涉众的原则;不得为发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严控新增、持续压降各类非标融资主体的融资业务;禁止金交所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城投公司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融资;严格落实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省异地展业的底线要求。
随着金交所的“消失”,政信类定融产品在市场上有所减少。不过,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以往定融产品还需在金交所备案,但是随着金交所叫停此类产品,定融产品备案将在何处?对此,中介人员介绍:“现在的模式是拍卖模式或者租赁模式。以拍卖模式为例,城投将应收账款拿到拍卖行拍卖,投资人把份额买过来,到期城投回购,这就相当于‘备案’。”
对于投资者而言,更看重的是购买产品后是否能如期兑付。根据项目介绍,赤城霞丰城发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填补银行贷款的资金空缺,一旦银行贷款资金到位,将可用于还本付息。不过,一旦银行放款未果,加之项目住宅销售不理想,那么,赤城霞丰城发募集的这笔资金将从哪里获得?对此,无论是产品信息还是采访中,对方都没有做出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信息显示,该产品的担保方为赤城县霞丰信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城霞丰信业城投”),而赤城霞丰信业城投是由赤城霞丰城发100%控股,两家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对于赤城霞丰信业城投是否具有担保的能力,对方在采访中也未做回复。
前述律师向记者透露,除了小额分散无投资者门槛限制,定融类产品的特点还包括资金易被挪用,定融产品资金去向往往缺乏管控、难以追查,且债权、收益权类定融产品底层资产模糊,真实性难辨。此外,该类产品到期偿还优先级低,融资方往往存在对不同债务类型区别对待的情况。
采访中,该产品的中介向记者直言:“现在某些区域化债速度较快、能力强,已经叫停了定融产品发行。某些区域已经出现违约,河北目前还没有出现违约情况。不过,也不代表该产品没有风险,并不能完全承诺后续兑付。”
2024年6月,赤城霞丰城发被赤城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03.7万元。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城投公司不断转型,应加强对区域内平台的“合并”,减少平台数量,才能轻装上阵实现转型。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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