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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正确填报对节税至关重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夫妻在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哪些项目只能个人抵扣,哪些可选一人抵扣或平摊,以及如何合理运用优惠政策为家庭节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正确填报能帮您节省个税,但不合理的扣除申报,不但不能节税,反而可能增加税负。尤其对于夫妻而言,在7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并非每个项目都能夫妻共享。想要合理运用优惠政策为家庭节税,关键在于明确哪些项目可以分摊抵扣。

仅限个人抵扣项目

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及继续教育,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仅供个人抵扣,无法与配偶分摊。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针对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双方需各自填报父母信息,不能与配偶共享,但需与兄弟姐妹分摊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独生子女可独享3000元。

住房租金针对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者,扣除标准按城市规模分别为1500元、1100元和800元。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若不同,则可分别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每月400元(学历继续教育)或3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由参与者个人填报。

可选一人抵扣,不可平摊项目

房贷利息、大病医疗为不可平摊抵扣项目,但可选择夫妻中的一方填报。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仅针对一套首套房,夫妻可选择任意一方抵扣。若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买首套房且有贷款,需选择其中一套进行抵扣或各自按50%抵扣。

大病医疗支出同样可选择夫妻中任意一方抵扣,若患病者为未成年子女,则只能选择父母中的一方抵扣。

可选一人或平摊抵扣项目

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可由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全额抵扣或双方分摊抵扣。每个符合条件的子女或婴幼儿,每月可享受2000元的个税定额抵扣,若有两个孩子,则每月可抵扣4000元。

家庭可选择由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按50%比例分别扣除。

(文章来源:理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