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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某大行理财子公司因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及投后管理不尽职被罚款1750万元。此罚单创下罚款金额新高。信息披露不规范侵犯投资者知情权,影响自主选择权行使,监管部门对此举起处罚利剑,督促整改。规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十分必要。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某大行理财子公司因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及投后管理不尽职被罚款1750万元。此罚单不仅是2025年理财公司首张,也创下了罚款金额新高。

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是监管部门对理财公司的监管重点。在《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及《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均明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以保护投资者权益。

然而,部分理财公司及其代理销售机构未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要求,存在透明度不足、内容不全面等问题。有的机构隐瞒真实情况,只披露有利数据,导致投资者难以了解产品真相。底层资产信息穿透披露不充分,投资者难以评估风险。

在理财产品业绩展示上,部分公司选择性展示业绩区间,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同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存在问题,如长时间未披露产品净值,误导性、选择性、欺瞒性披露,甚至虚假披露。

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侵犯了投资者知情权,影响自主选择权行使。一旦发生业务纠纷,将损害理财公司声誉,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对此举起处罚利剑,督促整改。近年来,多家理财公司因信息披露不规范受到处罚。

“买者自负、卖者尽责”是理财产品损失承担原则,信息披露是卖者尽责的重要内容。此次处罚表明监管要求升级,旨在警示行业,强化合规意识。交银理财诚恳接受处罚,及时整改。

截至2024年末,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达29.95万亿元,投资者数量达1.25亿。市场规模庞大,投资者众多,对理财业务规范经营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规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十分必要。

理财公司应认真落实《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销售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充分披露产品信息,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