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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标志着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正式启动。10家行业头部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投资范围涵盖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产品,此举将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

  国内保险行业迎来重大政策利好。2025年2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简称《通知》),标志着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正式拉开帷幕,此举无疑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选择。

  根据《通知》内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将被允许投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但必须以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为出发点,严格控制业务规模,明确禁止将投资用于投机套利目的。投资范围涵盖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一系列黄金产品,包括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以及黄金租借业务。同时,《通知》还明确要求试点保险公司严格遵守投资比例限制,确保投资黄金的账面余额总计不超过其上季末总资产的1%,以防范潜在风险。

  此次试点覆盖了行业内10家具有代表性的头部保险公司,具体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的参与,不仅体现了政策对行业内优秀企业的认可,也为整个保险行业树立了新的投资标杆。

  随着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启动,预计将为黄金市场带来新的活力,同时也将促进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的多元化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

文|记者程行欢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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