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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0日公布发行2025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九期3年,利率1.63%;第十期5年,利率1.7%。发行期11月10日至19日,起息按年付息,规定提前兑取规则及手续费。

  中新网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赵建华)财政部10日公布,决定发行2025年第九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下称第九期)和2025年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下称第十期),这一国债发行举措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国债作为稳健投资工具,一直以来备受投资者青睐。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九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发行额238.5亿元;第十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1.7%,最大发行额238.6亿元。这样的利率设定,为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可观的收益预期。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2025年11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第九期、第十期分别于2028年11月10日、2030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投资者可根据自身资金规划,合理选择购买期限。

  两期国债由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称承销团成员)代销。单一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购买每期国债不得超过300万元。同时,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