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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联合推出集中债券借贷业务,首批78家机构参与。该业务通过扩充债券结算服务机构职能,提高债券借贷交易效率,助力市场主体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市场规范化程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唐婧

10月10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联合推出集中债券借贷业务。债券借贷市场活跃机构踊跃参与,首批参与机构共计78家,涵盖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外资行、农商行、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全面覆盖金融各领域。债券市场迎来创新模式。

所谓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提供履约保障品,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并约定在未来归还的融通行为。集中借贷交易业务,则是指在债券结算日融入方应付债券不足额时,通过集中借贷达成债券融通。债券交易效率因此提升。

一位债市交易人士告诉记者,相较于普通债券借贷模式,集中债券借贷业务核心仍是融券,但通过扩充债券结算服务机构职能,新增“中央交易撮合方”角色,可大幅提高债券借贷交易效率。这为市场提供了更高效的应急融券渠道。

他进一步指出,对于债券融出方,融出债券动力在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展收入来源。对于债券融入方,业务需求分为融资、交易及结算需求,集中债券借贷模式有利于快速响应融入方各项需求,助其抓住市场机会。这有助于市场功能深化,提升做市商头寸管理能力。

具体名单来看,集中债券借贷业务首批参与机构包括5家国有大行、7家股份行、27家城商行、1家外资法人银行、15家农商行、1家农信社、21家证券公司和1家金融租赁公司。其中,富邦华一银行是唯一入选的外资行、黑龙江省联社是唯一入选的农信社、苏银金租是唯一入选的金融租赁公司。

图片来源:同业拆借中心官微

中央结算公司数据显示,业务上线首日,融券池债券规模突破1.3万亿元,涵盖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机构债、企业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其中,融券池规模前十大参与机构依次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农商行、南京银行、浙商银行、富邦华一银行。融券池债券规模指市场参与者提供的可融通债券总量。

通过集中借贷达成债券融通

值得注意的是,集中债券借贷业务正式推出前,相关政策细则已就位。9月12日,中央结算公司与同业拆借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的通知》并配套发布实施细则等文件,表示将于10月10日正式推出该业务。这为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通知》明确,集中债券借贷业务是中央结算公司与同业拆借中心共同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动融券服务。融出方按自愿原则完成参数设置,构成融券池。当融入方在结算日出现应付债券不足时,通过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平台发起集中债券借贷指令,中央结算公司在融券池内自动完成匹配并提供担保品管理和结算服务。这有助于提高市场价格发现效率。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解读称,2006年央行正式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2012年后市场加速发展。而本次推出的集中借贷交易业务,是对前期监管措施的落实和现有债券借贷业务的重要补充。这有助于提升市场规范化程度。

具体来看,《通知》对标的券范围、定价模式及担保品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会产生多方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运行效率、风险防控能力和市场发展质量三个维度。

一是有利于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在自动化融券机制下,融出方可通过将存量债券放入融券池的方式融出,较以往更便捷,或有利于提升市场整体流动性。基于历史成交费率的定价机制有利于提供透明费率基准,减少定价差异。

二是助力市场主体加强风险防控。集中债券借贷业务要求担保品担保价值100%覆盖风险敞口,有利于消除风险敞口、降低风险承担。当融入方应付债券不足时,该机制为市场提供了应对临时性债券短缺的应急工具。

三是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所增强。《通知》及其配套文件明确操作细则,推动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

有效降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根据官方介绍,作为债券市场创新品种,集中债券借贷有助于防范结算风险,提供高效应急融券渠道;有助于市场功能深化,提升做市商头寸管理能力;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大幅缩减融券交易谈判成本;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支持投资者盘活存量及零碎债券。

浙商银行交易销售部章凌逸等人撰文表示,集中债券借贷业务引入的中央对手方机制,在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次贷危机中,伦敦清算所使用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处置了雷曼兄弟的未平仓头寸,及时阻断了违约风险的链式传播。

文章还进一步指出了集中债券借贷业务防范信用风险背后的逻辑。该业务模式可以将风险归拢至中央对手方进行集中管理,各主体均只对中央对手方留有风险敞口,任意一方违约都不会对其他市场参与者造成影响,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国元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总量研究负责人杨为敩也指出,集中债券借贷业务是债券借贷交易结算出现问题时的应急融券渠道,并不是一种常规的债券借贷方式。该业务模式可以有效防范常规债券借贷业务的信用风险。

那么,哪些机构可以参与集中债券借贷业务,又该如何申请?《实施细则》明确,参与者应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法人类金融机构或外国银行分行。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参与的,应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借入债券的,应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央结算公司介绍,原则上,集中债券借贷业务面向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在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开立了账户的成员都可以申请参与。业务开展前,参与机构须签署担保品管理服务协议,并提交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申请表。在本币交易平台已具有债券借贷交易权限的交易账户,无需提交额外申请材料。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