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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强化总行管理责任,实行名单制管理,推动差异化风险定价,预计对中小银行产生较大影响,推动助贷业务从“流量驱动”转向“合规驱动”。

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将迎来合规新时代。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简称《通知》),即“助贷新规”,旨在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职责,实行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并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差异化的风险定价,确保贷款利率与增信服务费率与业务风险相匹配。

分析指出,《通知》是对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体系的补充,将促使银行助贷业务从“流量导向”转变为“合规导向”,对依赖助贷平台的分支行及风控定价能力不足的中小银行影响尤为显著。

助贷权限收拢至总行

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迅速扩展互联网助贷业务,虽提升了贷款服务效率,但也暴露出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通知》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等原则。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规范成本费用,强化自主风控,对不同平台、产品的规模、增速、不良贷款率等指标实施严格管理。

同时,规定商业银行总行应制定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名单,禁止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总行集中管理意味着助贷业务门槛提升,强调“总对总”合作模式,明确了银行的主要责任地位。

合作费用与定价规范化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全面考虑资金、风险、管理成本及合理收益,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并确保支付进度与贷款本金收回进度匹配,要求银行自主开展风险评价与审批。

苏筱芮指出,银行需关注合作费用上限、支付进度匹配等重点条款,树立合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及科技风控能力。

针对增信服务费收取不规范问题,《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确费率区间,禁止以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费率,推动差异化风险定价。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增信服务费纳入综合融资成本,禁止平台收取额外费用,意味着银行需重新核算合作成本,降低不合理费用。

小型银行面临更大挑战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及合作机构加强保护工作,规范营销行为,充分披露关键信息,包括贷款主体、年化利率、增信服务费率等,并禁止收取未披露费用。

苏筱芮表示,《通知》贯穿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对保护借款人知情权、选择权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助贷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知》定于10月1日起实施,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存量业务,可整改或到期结清。

苏筱芮指出,银行需尽快落实责任部门,把控好助贷机构准入及权责分工,清理不合格机构,并动态更新合格名单。

王蓬博表示,《通知》将推动银行助贷业务合规发展,填补监管空白,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小型银行可能更依赖外部平台和数据,预计受影响较大。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