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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首套房认定标准和组合贷款政策,旨在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日电 10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政策迎来新调整,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指出,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一、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在全国范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购房地无房,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政策,这一调整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二、优化组合贷款政策。申请组合贷款时,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5%,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房龄对应的最高贷款额度。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优化,不仅简化了贷款流程,还提高了贷款额度,为购房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