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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项目规范》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从结构和抗震安全等多方面提升住宅安全,同时增加层高、保障日照等提升住宅舒适度。规范旨在解决居住痛点,全面提升住房品质,释放内需和消费潜能。

  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发布实施后受到广泛关注。该规范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何体现住宅健康舒适水平的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姚天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规范实现了对原有相关标准的继承和创新提升,是对“好房子”建设的底线要求,将对推进“好房子”建设起到有力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住宅安全是项目的基本要求。规范从结构和抗震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防高空坠落、应急安全等六方面着手,筑牢住宅安全防线。比如,对于地下停车场、电梯轿厢等信号盲区,规范要求实现通信信号覆盖,以应对紧急情况。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住宅舒适度备受关注。规范在层高、电梯设置、日照、供暖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具体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低于3.0米,比原有标准提高了20厘米,有利于提升空间舒适度。同时,规范要求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满足日照标准,如在北京需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

  在声环境方面,规范规定了建筑设备结构噪声限值和卫生间排水噪声限值,提升了墙体、门窗和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此外,规范还体现了“适老适幼”理念,要求设置老年人活动场地,并规定小区的道路、出入口、活动场地无障碍,户门门槛高度不超过1.5厘米,阳台栏杆的竖向杆件间距不大于0.11米。

  标准的实施是整个标准化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抓好规范的落地实施,指导支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鼓励结合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探索在国家层面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升有关技术措施要求。

  姚天玮强调,建“好房子”不等同于建“大房子”“贵房子”,而是要通过好的设计、施工、材料等,解决居住中的痛点问题,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建设“好房子”不仅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还能释放“扩内需”“促消费”的巨大潜能。

(文章来源: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