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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通知,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限额以实际月租金为准,该通知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5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的新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缴存职工在京津冀三地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只需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核实无误后,即可按照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此举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区域协同发展效率。本通知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